這問題,困擾我幾十年了。
一再被剛入門學生,甚或資深的社會人士,問起為何某塗鴉畫拍賣價值達天價?問起為何某玩偶攀進金字塔之巔?問起為何某水果遊戲蔚為藝壇焦點?.......
天啊!如此一個淺顯的基本認知,竟然讓方外人士混淆,甚至連圈內人亦辨識不清,魚目混珠。這些年來,國內外皆然,插畫設計,公仔玩具,廣告招貼,巷弄塗鴉.....等,以往不登大雅的“視覺系污染”,儼然變身為時尚藝術,明星招牌。尤以追逐金錢利益,商業操作更囂塵上。
子曰:「惡紫之奪朱」雖然紫與朱都是某種顏色色系,孔夫子僅舉例做為譬喻說明,對顏色倒無偏見,本文所舉例子亦同。
因為,藝術本質乃第一義,其餘變種雜質,俱是危害純粹藝術的時代糟粕。
本文從正本清源開始,釐清定義,區分是非。僅個人之管見,盼有助於迷失誤識之導正。
經友人再三詢問藝術的基本界定,以及鑑賞藝術價值(非價格)的準則。今日終於翻出親手撰的三十幾年前教學講義,稍加潤飾,簡單條例,遂分享諸友,讀之慶幸至今尚能定義這紛爭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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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純粹藝術 FINE ARTS 之界說 ]
純藝術之有別於 “非藝術” & “偽藝術” 的分界
A. 設計圖
過於偏重實用的功能性,追求具體的實用價值而缺乏其獨立的動因。如:服裝設計,建築設計,家俬設計,花燈設計,公共藝術。
B. 工藝品
過於倚賴技術和做工,缺乏力求獨特創新意圖。如:玩偶版畫,陶瓷玻璃器,木石金雕刻,珠寶製作。
C. 裝飾品
過於討好視覺美感,耽溺感官層面,缺乏內容或思想。如:鑲嵌玻璃,馬賽克拼貼。
D. 工具畫
過於服膺於描繪對象的記錄性與說明性(執著於過度寫實,經常成為基本功能的盲點),而無獨立審美的純粹性。如:壁畫,插畫,繪本,動畫,剪紙,刺青。
藝術的要件有三,否則只是“偽藝術”:
一. 藝:有內容,有思想,有精神。
須要明確獨特的主體,進而獨立思考,形塑個人清晰的風格,建立豐富內涵。
二. 術:有技巧,有難度,有獨創。
須要相當的技術,能人所不能,同時有相當的完成度,超越常人之所能。
三 .靈魂:
有本質的真,屬於生命,
有價值的善,屬於精神,
有感官的美,屬於靈魂。
(附圖) 謹以畢卡索的作品和描繪對象之差異,作為「超越」之趣味說明。